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检察院主办 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扫黑除恶专栏
云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手册(三)
时间:2019-03-19  作者:  新闻来源:浦江网上110  【字号: | |

十四、什么是“恶势力”

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恶势力一般为三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违法犯罪活动主要为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同时还可能伴随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等。

(源自:2018116日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印发《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法发〔20181号)

十五、什么是“恶势力犯罪集团”

符合犯罪集团法定条件的恶势力犯罪组织,其特征表现为:有三名以上的组织成员,有明显的首要分子,重要成员较为固定,组织成员经常纠集在一起,共同故意实施三次以上恶势力惯常实施的犯罪活动或者其他犯罪活动。

(源自:2018116日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印发《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法发〔20181号)

十六、什么是黑恶势力“保护伞”

黑恶势力保护伞是指在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坐大成势、实施违法犯罪和被打击处理的过程中,徇私徇情、违纪违法,采取各种手段给予支持、帮助、包庇、纵容、袒护或者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

(源自:2019117日云南省纪委 省委政法委《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工作意见》,云纪发〔20192号)

十七、如何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齐抓共管工作机制

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推动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防止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各有关部门要将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建立健全线索发现移交机制。政法机关对在办案中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要及时通报相关部门,提出加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建议,相关部门要及时调整完善监管制度措施,并按有关规定通报反馈。政法机关和相关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工作联动,推动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有效衔接。

(源自:2018111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中发〔20183号)

十八、怎样从源头上遏制消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坚持标本兼治,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相关监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并会同公安机关健全和落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机制,堵塞管理漏洞,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对涉黑涉恶人员尚不构成犯罪但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有关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建立违法活动记录;对涉黑涉恶人员开办的企业,依法严格资格审查、加强市场监管。加快建立防范黑恶势力侵害校园工作机制和相关案件及时报告制度。进一步健全重点人群帮教管控机制对社区矫正对象中有黑恶势力犯罪前科的高危人员进行动态化、常态化管控。做好外来务工、无业人员和失学、辍学青少年服务管理工作,为他们在就学、就业、务工等方面提供服务,防止其拉帮结派或被黑恶势力教唆、利用。进一步健全重点地区滚动排查整治机制,统筹基层资源力量,发挥基层综治中心和网格化服务管理重要作用,加快雪亮工程等信息化建设,完善公安机关和武警联勤武装巡逻等治安防控机制。对黑恶势力易于滋生和边打边发、屡打不绝的地区、行业、领域,加强跟踪督导,限期进行整改。

(源自:2018111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中发〔20183号)

十九、候选人联审机制是什么

在村两委换届选举中,县级组织、民政部门会同纪检监察、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行政、信访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审查组,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把关,把不符合村干部条件的人挡在门外的审查机制。

(源自:2018111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中发〔20183号)

二十、铲除黑恶势力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是什么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源自: 20171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办《文摘》(第160期)上作出重要指示)

二十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结合”是什么

(一)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

(二) 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

(三)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

(源自:2018111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中发〔20183号)

二十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两个一律”指的是什么

(一)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背后腐败问题;

(二)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源自:2018123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二十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着力解决哪五类违法犯罪问题

要着力解决淫秽、赌博、吸毒、传销、拐卖等违法犯罪问题,提高社会治安整体水平。

(源自:2018123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本院概况 院级领导
机构职能 检务指南
权威发布 工作报告
12309检察服务中心
检察长信箱
律师联络平台
官方微博
官方微博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