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1月31日在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腾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贵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腾冲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8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8年,我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关心、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体要求,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检察职责,积极作为,努力为腾冲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一、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安全新要求
站在保障国家长治久安、夯实党的执政根基的战略高度,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为导向,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案件,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受理提请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507件734人,批准逮捕439件606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643件880人,提起公诉547件690人,报送保山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37件56人。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动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深挖细查,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提前介入指导侦查机关取证12次,依法批捕涉恶犯罪嫌疑人18人,起诉27人。如:对屈某某等8人非法拘禁案的“恶势力”犯罪团伙依法起诉。
以维护社会和谐、经济繁荣为目标,依法批捕危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犯罪嫌疑人37人,起诉24人。办理了恒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林某某信用卡诈骗案等社会影响大、关注度高的案件。
以确保群众平安、大局稳定为导向,依法严惩暴力犯罪案件。批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抢劫、涉枪涉爆、侵害妇女儿童等案件犯罪嫌疑人106人,起诉111人。
以保障社会稳定、规范有序为目的,稳妥处理危害公共安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批捕放火、交通肇事、危险驾驶、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妨害国边境管理、赌博等案件犯罪嫌疑人72人,起诉144人。
深入推进第四轮禁毒人民战争,始终保持打击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批捕非法持有、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和容留他人吸毒案件犯罪嫌疑人223人,起诉180人。
以增强反腐成效为己任,建立和完善职务犯罪检察工作机制,主动加强与监察委的纪法衔接,全力支持配合监察机关开展反腐败斗争,起诉职务犯罪被告人1名。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有新作为
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论述,构筑多元化生态环境检察监督体系,保护腾冲绿水青山蓝天。综合运用批捕起诉、立案监督、公益诉讼等多种法律监督职责,强化法律监督效能,批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4件6人,起诉17件31人。办理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均达成调解,滥伐林木的张某某、破坏林地的吴某某、张某某赔付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共计55万元,被毁坏的生态修复工程由林业局组织实施,预计在三年之内完成。
强化食药品安全保护力度。落实“健康中国”战略,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建议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案件线索1件,批捕6件9人,起诉3件3人。加大食品安全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办理食品安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107件。扎实开展“网络餐饮服务”专项活动,针对发现的问题,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由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约谈了“美团”、“饿了么”等网络订餐交易第三方平台负责人,对网络订餐交易行为进行规范整顿。
三、以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为目标,积极探索检察工作新方法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成效明显。建成未检办案工作区,配备专业团队,实行“捕、诉、监、防”一体化机制,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未成年人案件26件47人,审查起诉30件66人,附条件不起诉23件39人,期满不起诉17件30人。落实“双向”保护制度,注重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保护,批捕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犯罪嫌疑人21人,起诉44人。积极同关工委、红十字会等协同开展救助工作,救助未成年被害人10人,救助金额6.5万元。聘请专业心理咨询师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30人次。召开未检工作新闻发布会1次,采用“四进三参观”宣传模式,开展送法进校园3次,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9份,做实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继续开展“小太阳”困境儿童关护工程,支持起诉撤销瞿某某监护人资格案被省检察院评为精品案例。
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稳步加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强化精准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开展协助解决农民工讨薪问题专项监督,支持10名农民工提起民事诉讼,帮助追回劳动报酬15万元。办理不服法院民事生效裁判案件1件,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3件,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4件。办理非诉执行监督案件5件,向市安监局提出检察建议2份,均被采纳。举行案件听证会2次,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
控申工作扎实推进。办理各类控告申诉案件130件,检察长接待群众来访50人。充分发挥检调对接平台作用,成功调解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4件,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27件27人,发放救助金18.3万元。成立“腾冲市法律援助中心人民检察院工作站”,进一步拓宽法律援助服务渠道,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咨询、诉讼指导、代写法律文书、参与信访接待化解矛盾等28件次。升级建成“12309检察服务中心”,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宗旨,打造“实体、网上、掌上、热线”四位一体的检察服务中心,做到一个窗口对外,让人民群众“只进一个门”就能办成事,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的目标,提高检察服务的精准度、满意度。
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落到实处。坚持以办案为中心,认真落实“三同步”原则,严格贯彻高检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强化对打好“三大攻坚战”的检察精准服务。办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等领域刑事犯罪案件2件。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市扶贫开发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工作。干警筹集资金2万余元慰问困难群众89户,向22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司法救助金13.1万元,协调资金8万余元帮助挂钩村及工作队员驻村学校、村民委员会购买电脑、路灯等。到挂钩社区开展惠农政策、禁毒防艾、扫黑除恶、缉枪治爆等法律政策宣传5次。在侍郎坝社区建立“儿童之家”,开展儿童成长教育服务工作。
四、强化检察监督职能,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期待
刑事诉讼监督提质增效。积极开展“两法衔接”工作,督促行政机关在信息共享平台录入行政处罚案件信息318条,切实监督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督促侦查机关立案7件,纠正漏捕13人,不批准逮捕120人,纠正漏犯及在逃犯12人,纠正漏罪16人,对侦查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13份。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2次,对法院的刑事判决提出抗诉4件,改判3件,提出量刑建议609人,采纳551人,采纳率为90%。
刑事执行检察进一步规范。深入推进刑事执行规范化建设,全面履行监督职能。对84名在押人员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变更强制措施78人,相关部门采纳72人。对重大案件的讯问合法性排查3件3人,办理人民法院拟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征求意见14件,建议收监执行1人,监督强制医疗4人。对社区矫正对象和剥夺政治权利罪犯进行全面检查,向司法局发出收监执行建议12份,纠正脱、漏管的监外执行人员10人。
五、坚持以党建带队建,树立检察队伍新形象
提高政治责任担当,强化党的领导。坚持以党的建设引领过硬检察队伍建设,深化“基层党建巩固深化年”活动,强化基层党组织示范点及规范化建设,推动党建工作与队伍建设深度融合,党建工作受到上级部门和组织的充分肯定,被市直机关工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以“四种形态”为抓手,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述责述廉、廉政档案建设等制度,把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组织开展检察队伍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促进队伍作风正,纪律严。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开展常态化教育学习,深入研判意识形态形势,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积极配合接受上级检察院巡察,认真接受“政治体检”,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立行立改,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将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推向深入。
大力加强检察文化建设,营造争先创优良好氛围。积极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及平安创建工作,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开展法律宣传30次,提升基层群众法治意识。以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为方向,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等级的确定和评定工作有序开展,向社会公开招考17名聘用制书记员,解决司法辅助人员不足的问题。积极组织干警参加线上线下的思想政治、检察业务培训,使检察人员准确把握岗位要求,以能力提升促进办案质效提高。加强以公正司法为核心的理想信念教育,使规范司法成为检察人员恪守的职业道德和自觉行动。我院连续3届被评为云南省文明单位,被评为2017-2018年度云南省检察机关办理涉烟刑事犯罪案件优秀集体,控申部门被评为第九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一名干警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个人一等功”。
自觉主动接受监督,筑牢规范司法防线。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完善代表、委员联络机制,主动报告检察工作的重大部署和进展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了2017-2018年公诉工作。通过赠阅《检察日报》、微信公众号推送工作情况、组织观摩庭审等方式,拓宽代表、委员和人民群众参与、监督检察工作渠道。充分保障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履行职责,组织召开座谈会、专题调研会、工作通报会10次。深化检务公开,在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和微信平台公开程序性信息908条、重大案件信息67条、法律文书443份,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我院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关心下取得的。在此,我代表腾冲市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检察工作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的措施办法还需进一步细化,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二是传统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社会认知度不高,案源较少,监督力度不够,行政公益诉讼工作难以打开局面;三是监督职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缺乏强制执行的效力,监督质效不理想;四是检察人员司法理念、工作方式、司法能力不能完全适应司法体制改革新要求。五是基层基础仍然薄弱,检察信息化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我院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检察长会议部署,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腾冲社会发展大局,不断强化科学行使刑事检察职能水平,大力提高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能力,牢牢抓住检察职能服务大局发展的结合点,努力促进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奋力开创腾冲新时代高质量转型跨越发展新局面,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公正、高效的司法保障。
为此,我们将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围绕大局开展检察工作。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结合检察工作实践,突出抓好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实际成效。紧紧围绕腾冲“六大战略”、“两大产业”、“五化进程”谋划开展检察工作,为腾冲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是统筹推进各项检察改革,科学构建检察权运行机制。严格按照上级检察机关部署要求,深入推进捕诉合一,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分离的机制建设,按照案件类型、案件数量等重新组合办案流程,形成完整的、有助于提高办案质量效率和提升检察官素质能力的内设机构。完善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业绩考评机制,加强对办案活动的监督制约,确保办案责任终身负责制落到实处。严格依法履行职务犯罪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职能,完善与监察机关衔接协调机制,在良性互动中提升案件质量。
三是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保障社会平安稳定。坚持国家利益至上,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宗教极端活动。依法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深化缉枪治爆、严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等专项行动,坚决惩治传销、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网络投资诈骗等涉众型多发性侵财犯罪,依法惩治恶意欠薪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大打击危害食药品安全犯罪力度,维护民生民利。持续深入打击毒品犯罪,建立健全禁毒防艾工作机制。加强检察环节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维护边境安定团结,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四是强化绿色检察职能履行,助力腾冲生态文明建设。深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思想认识,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各项部署,持续聚焦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等重点、难点问题,严惩非法排放、处置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排放超标污染物等影响污染防治的犯罪以及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犯罪。不断加大公益诉讼办案力度,切实加强腾冲地热、湿地、森林等资源保护,重点关注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等问题。加强与环境行政监管机关的协调配合,形成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保护生态环境的有效衔接,探索生态修复法治方式,建立生态环境刑事案件修复工作机制,努力实现办理一个案件、修复一片生态的司法保护效果。
五是着力构建立体化的监督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化法律监督,强化刑事、民事、行政诉讼全过程和执行活动监督。坚决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和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违法行为。构建以抗诉为核心的刑事审判监督格局,加强对刑事审判活动合法性和裁判公正性的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努力维护刑事执行公平公正、监管场所安全稳定及被监管人的合法权益。以加强对公权力的监督为核心,健全“诉讼监督、支持起诉、公益诉讼”协调发展的多元化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格局。积极开展“两法衔接”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探索与行政机关对话机制,建立行政执法监督有效模式。
六是抓好过硬检察队伍建设,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建设、队伍专业化建设,注重培养检察专业精神、专业能力,加强检察业务专家型人才的挖掘、培养,完善年轻干警成长机制,提升整体队伍素能。注重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大力培育检察官职业精神,不断增强检察工作凝聚力。紧贴检察工作实际改进机关党建工作,对标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坚持不懈正风肃纪。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形成能干事、愿干事、干成事的浓厚氛围,为检察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各位代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一场接力跑,我们要一棒接着一棒跑下去,每一代人都要为下一代人跑出一个好成绩。现在检察事业的接力棒交到了我们手上,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开创新时代腾冲高质量转型跨越发展新局面,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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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用语说明
(仅供参考)
1.未检办案工作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办案区是专门用于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司法办案场所,在设置规划和使用办案区方面总结了一系列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案件办理的有关经验和理念,结合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设置讯问室、听证室、宣告室、访谈室等区域。
2.法律援助中心人民检察院工作站:在人民检察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是司法行政机关及法律援助机构进一步拓宽法律援助服务渠道的具体措施,也是人民检察院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的重要举措。工作站人员由人民检察院和法律援助中心抽调人员组成。职责及工作范围包括提供法律咨询、诉讼指导、矛盾化解、受理法律援助申请、代写法律文书、开展法治宣传、衔接人民检察院与法律援助机构之间的工作等。
3.12309检察服务中心:12309检察服务中心是检察机关统一对外的综合服务平台,包括实体大厅和网络平台两部分。实体大厅是集控告申诉、案件管理、检务公开、检察宣传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综合性服务大厅,主要是通过业务咨询、控告申诉、国家赔偿与国家司法救助和案件管理工作区实现一个窗口对外,让人民群众“只进一个门”就能办成事。网络平台包括12309门户网站、12309检察服务热线(电话)、12309移动客户端(手机APP)和12309微信公众号四种服务渠道,主要包括3大模块13项具体功能,即:检察服务(包括:控告、刑事申诉、民行申诉、国家赔偿、其他信访、法律咨询、案件受理)、案件信息公开(包括: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辩护与代理网上预约、重要案件信息、法律文书公开)、接受监督(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平台、人民监督员监督服务、群众意见建议箱)。
4.“三同步”原则:2018年1月,中央政法委印发《关于在政法工作中做好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工作的意见》,提出各级政法机关要把“三同步”理念延伸到政法工作全过程和各环节。
5.捕诉合一:捕诉合一,就是将批捕的部门和起诉的部门合并,批捕权和起诉权由同一检察官或者检察官办案组行使。实行捕诉合一将强化侦查监督力度,提高案件侦查质量、诉讼效率和办案质量,便于律师辩护,更好地保障人权,同时提高检察官的能力素质,提升检察官队伍的专业化水平。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安排,2019年,全国检察机关将全面推进“捕诉合一”制度。
6.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和相关的组织和个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对违反法律法规,侵犯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不特定的他人利益的行为,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诉讼活动。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其作为公诉机关,代表公共利益提起诉讼,是本身的职责所在。
7.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为了提高检察监督的效力,发挥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能动性,有效节约司法资源。《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革试点方案》、《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办法》设置了诉前程序,规定在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之前,检察机关应当依法督促或者支持法律规定的机关或者有关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在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之前,检察机关应当先行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纠正行政违法行为或依法履行职责。